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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关于加强学院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

2014年10月08日 15:24  点击:[]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纪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效能监察

(一)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主要工作、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正确理解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与学院党政中心工作的关系、与学院事业发展的关系,积极履行职责,不断探索创新,为学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组织保证。

(二)对学院的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效能监察;积极参与学院干部人事、招生就业、教师招聘等工作;对学院的重大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投标,实行阳关作业。

(三)服务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切实加强对学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加强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廉洁教育进课堂”活动,在学院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文化氛围。

二、全面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两个条例”和中共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内法规。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文化科技知识。

(五)坚持和完善学院纪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纪委日常学习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学习考勤制度,没有特殊情况,学习日一律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必须经副书记批准。

(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创新学习方式,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把学习情况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班子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七)切实加强学院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扩大党内民主,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八)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畅通意见征集渠道。对于基层和群众反映学院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内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形式和方法予以解决并及时反馈。

(九)学院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加强同各院系、院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纪委委员和特邀监察员通报工作,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

四、强化作风建设,塑造良好形象

(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和增强五个方面的能力,即:保证和促进学院党政重要工作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的能力;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

(十一)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和减少领导干部事务性应酬活动的要求。开展会议要充分准备,做到议题明确,针对性强,能解决实际问题。要少开会、开短会,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下发文件要切合实际,简便易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十二)学院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每年要保证不少于三个月的时间、机关各室要保证每年不少于二个月的时间深入处室、深入院系、深入群众,至少完成1个调研专题,撰写1篇调研文章。

五、增强纪律观念,发挥表率作用

(十三)学院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不许”等有关规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学院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机关自身建设负总责,从我做起,发挥表率作用。

(十四)加强办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从案件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到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把依纪依法办案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防止失密泄密、违法违纪办案、以案谋私等问题的发生。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六、严格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十五)建立和完善工作报告制度。学院纪检监察机关至少每半年向市纪委报告一次工作;学院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每季度向市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一次,重点工作任务,每月报告一次,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十六)建立抓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学院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牵头组织的职责,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以效能监察为有效载体和总抓手,不断完善效能监察的方式、方法,促进学院党员干部作风有明显转变,为实现学院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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